互联网时代
直播带货营业火爆
盲盒消费引人痴迷
花样翻新的消费模式
不断浮现
抢红包、凑满减
疯狂“剁手”后
商家却不发货
球星去世
联名球鞋价格暴涨
商家自称“无货”
要求消费者申请退款
消费者该怎么办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官曾智湄、刘更超、张倩
法官助理李绪青
做客CCTV12《法治深壹度》栏目
为您解答
商家久拖不发货
属于欺诈吗
2020年11月11日凌晨,李先生守在手机前,凑好了所有满减与优惠券,满心期待地点击了付款按钮,下单购买了为家庭配置的茶几和斗柜。然而等待数周后,他都没有查到商品发货的信息。三个月后,李先生向网购的平台投诉了商家并得到了补偿款,继续等待发货。又过了几个月,客服向李先生提出了一个可以尽快发货的方案。但是,客服提出的方案相当于之前参加的各种优惠和满减无效,让李先生难以接受。
在等待了八个月后,李先生终于按耐不住心中愤慨,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李先生认为,商家不仅仅是不发货那么简单,而是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订单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支持了消费者的全部诉求请求。
法官提示
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全民购物节、双十一、“618”等活动期间,可能会存在商品优惠活动力度越大,商家所享受的平台优惠和扶持力度越大的情况。商家有可能通过打折、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去增加店铺和商品的曝光量。但商家不能一味考虑增加曝光量,也要慎重考虑自己备货发货的能力及交易成本承受能力。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发货,应积极主动地与消费者沟通,说明情况并取得谅解。作为消费者,如果物流状态迟迟没动静,要及时询问商家未发货的情况及原因,双方充分协商沟通,避免因为沟通不畅或者意思表达不清导致纠纷升级。如果因特殊原因导致“货在囧途”,既不利于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也不利于商家的后续经营。
超时未发货
订单关闭合同就解除了吗
2020年1月27日,杨先生在淘宝店铺购买了一双科比联名球鞋。同日,因球星科比意外去世导致球鞋价格上涨,卖家联系杨先生,称按照原先的订单价格店铺进不到货,无法按照约定发货并要求杨先生申请退款。但杨先生看到卖家店内依旧在出售该商品,且标注价格变高,怀疑卖家想赚差价,拒绝了卖家的退款要求。后因杨先生付款满365天后卖家仍未发货,根据淘宝网的“超时说明”,该笔订单于2021年1月27日被淘宝系统自动关闭,并将货款退还至杨先生账户。
杨先生认为其与卖家的买卖合同并未解除,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卖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因平台已将货款退还杨先生,故最终法院判决,杨先生再次向卖家支付货款后,卖家履行发货义务。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意解除,在合同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合同解除。另一种解除方式是法定解除,法律规定了几种情形,符合情形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卖家要求杨先生退款,但杨先生并未同意,双方并未就解除合同达成合意。淘宝平台将订单关闭系因杨先生付款后满365天卖家未发货,根据淘宝平台交易规则操作所致,并非杨先生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此外,涉案合同不存在其他法定解除的事由。因此,涉案合同并未解除。
随着网购的普及,各大网购平台多采用制定平台规则的方式维护平台的正常经营和秩序。平台规则创制了各种新型的规制措施,可以灵活应对各种状况。但适用平台规则并不意味着排除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以及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无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双方均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消费者若遇商家拒不发货的情况,可主动与商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若因库存不足、意图囤货高价销售等商家自身原因或其他目的不发货的,消费者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究商家其他违约责任。因此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还可主张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商家在电商平台销售货物时也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进行商品宣传时,商家应如实介绍商品的质量、性能等情况,做出发货期限等承诺的也要依约履行,不得采取欺骗或者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方式,诱使消费者在不了解商品真实情况下做出交易决定。同时,商家也应及时自查商品库存,保证商品供应,做到诚信经营。
网友提问
双十一的时候下单商品,支付了预付款,但是想要退货的时候,商家回复必须要等待发货了之后才能进行退货退款。定金、预付款、满减优惠,具体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呢?
法官曾智湄:定(订)金有两种说法,一个是言字旁的订金,这是老百姓常说的习惯用语,还有一个是决定的定,这个词是法律用语,是民法典上明确有规定的,有担保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的作用。预付款是否具有民法典规定的定金性质,需要看具体案件合同条款如何约定,不同的合同,不同的案件,预付款的性质可能不同。
在网上买了一件羽绒服,发现羽绒服水洗标上的填充物“白鸭绒”和商品页面标注的“白鹅绒”不一样,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法官张倩:这种情况可能存在商家以次充好的现象,当商家已经明确承诺向消费者交付好品质的商品,却实际没有交付的话,消费者可以主张构成欺诈,要求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
网购时遇到商家延迟发货的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法官张倩:商家没有在承诺的期限内发货而又没有其他免责事由的话,已经构成违约。该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请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盲盒订单都会写一律不许退换,但是如果消费者所购盲盒有质量问题也不许退换吗?
法官张倩: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没有提前特殊协商的情况下,消费者仅仅是不喜欢盲盒拆开后的内容,是不支持退换的。而如果盲盒存在质量问题,也可以享受和其他商品一致的退换货政策。
看直播带货时买了支持超级快充的手机,实际收到的手机并不支持,是否被主播欺骗?
法官刘更超:直播带货不同于一般的消费领域,关键人是主播,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来自于主播,所以主播一定要充分了解商品参数和信息,如果该商品不具备主播所说的某项功能,这个行为就会构成消费欺诈。
在网上购买商品后,商品的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法官助理李绪青: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提供的商品,商家同样需要保证赠品的质量、性能和用途符合相关要求。如果消费者认为赠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要求退换货。导致损害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网购退换货运费何时由商家承担,何时由消费者承担?
法官助理李绪青:对于退换货所产生的的费用,应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分析。第一,如果商家交付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商家承担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第二,如果消费者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所产生的运费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如果双方约定由商家承担运费的,也可以由商家承担。消费者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拒绝收货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商家承担。
视频来源:CCTV12《法治深壹度》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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